田納西州納什維爾(美聯社)——田納西州立法者否決了一項今年的兩黨法案,該法案允許被判犯有重罪的居民再次申請投票,但同時不恢復他們的槍支權利。
民主黨眾議員 安東尼奧帕金森 共和黨參議員保羅貝利在田納西州年度立法會議後期提出了該法案。 但在周三,分裂的眾議院委員會以 8 比 6 的投票結果,決定將該法案在明年立法會議之前進行夏季研究,除非採取一些不尋常的舉措,否則實際上將 2024 年的法案推高。
「我們沒有給人們機會重新成為一個富有成效的公民,重新過上正常的生活,」帕金森在投票後告訴美聯社。 “我們希望他們為自己犯下的錯誤付出餘生的代價,這是令人悲傷和噁心的。”
一些共和黨人表示,他們更願意在今年夏天更廣泛地研究州法律中的公民權利問題,並在明年提出各種修改。
共和黨眾議院多數黨領袖威廉·蘭伯斯說:「他們犯了重罪,會受到懲罰,但一旦結束,就會有一條救贖之路。」「我們讓這條路變得過於麻煩和扭曲,相反,的直接和容易。 我完全贊成重寫程式碼。 但我不認為僅僅通過這項法案就能做到這一點。”
蘭伯斯此前淡化了對該州恢復投票權政策的擔憂,稱他的“建議是不要犯下重罪”,並且“避免處理這個問題的最好方法就是從一開始就不要犯下重罪”。 ” 。
該提案試圖取消 7 月設立的限制。 當時,選舉官員將州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解釋為,要求被判重罪的人必須由法官恢復其全部公民權利,或表明他們已被赦免,然後才能申請恢復投票權。 一月份,選舉辦公室證實,恢復投票權還需要收回槍枝權。
該法案將允許法官恢復某人的投票權,獨立於其他權利,包括有關槍支、擔任陪審團成員、擔任公職和擁有某些信託權力的權利。 除了槍支權利之外,其他權利同樣有資格單獨恢復,槍支權利也需要根據現行法律標準恢復其他權利。
據國務卿辦公室稱,自 7 月投票權恢復政策發生變化以來,官員已批准了 12 份恢復投票權的申請,並拒絕了 135 份申請。 此前7個月內,約有200人獲得批准,120人被拒絕。
刪除提供了恢復投票權的單獨途徑,但許多重罪不符合資格。 自 7 月變更以來,已有 126 項透過刪除進行恢復,而前 7 個月為 21 項。
投票權倡導者認為選舉辦公室的法律解釋大錯特錯。 一群民主黨州議員已要求美國司法部進行調查。 關於田納西州恢復過程的訴訟已經持續多年,遠早於最近的變化。
田納西州根據 2006 年的一項法律建立了一個程序,供被判重罪的人請求恢復投票權。 如果他們能夠證明自己已經服完刑期並且不欠未付的法庭費用或子女撫養費,那麼他們就可以尋求恢復。 申請人不必上法庭或獲得州長的赦免。
現在,申請人必須在法庭上或透過州長或其他高級官員的赦免重新獲得公民權利,然後完成舊程序。
在田納西州,涉及毒品或暴力的重罪專門剝奪了某人的持槍權,需要採取州長赦免等行動來恢復他們的投票權。 槍支問題還增加了現有的、複雜的取消資格重罪清單,這些重罪清單因定罪日期而異。
帕金森表示,他的法案承認了法律其他部分的問題,類似於通過同一委員會的一些共和黨提案。 他說這次投票是虛偽的。
帕金森說:“要么他們沒有興趣讓人們恢復權利,要么他們取消了這項法案,以便他們明年可以回來自行運行。我們稱之為‘劫持法案’。” 但在此期間,有些人將無法享有自己的權利。”